2012年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⑦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⑧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的相关证明、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⑥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进行验证。
3.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一份交“验证处”,另一份交资格初审处登记备案。
《登记表》可自行至相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szxcedu.gov.cn)、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cldbz.gov.cn)(下同)下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各学科招聘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 面试(按占比60%计)。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2月9日携带身份证,到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12年2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学科测试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报名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2年2月14日起登录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具有面试资格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择相应学校后,于2012年2月17日到区教育局进行面试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每人限报一所学校。报名过程中即时公布各校报名人数等情况,以方便考生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