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各学科招聘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 面试(按占比60%计)。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2月9日携带身份证,到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 笔试日期:2012年2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学科测试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报名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2年2月14日起登录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具有面试资格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择相应学校后,于2012年2月17日到区教育局进行面试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每人限报一所学校。报名过程中即时公布各校报名人数等情况,以方便考生做出选择。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
面试以说课为主,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20分钟后进行说课。
体育、计算机、音乐、美术和幼教等学科增考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分与说课分按各占50%计。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人社部门分别在笔试面试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各100元/人,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及进行面试报名时缴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