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体检对象确定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依次替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2.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面向招考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者,经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凡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报人社部门备案。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张掖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张掖市招考办负责,张掖市教育局配合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整个招聘工作邀请张掖市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察局)
0936-8360106(张掖市人社局)
13993643586(张掖市教育局)
张掖市实验中学联系人:李富贵 电话:13150140098
山丹培黎学校联系人: 张吉忠 电话:15025874209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