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市、县(区)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拟聘用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面试的内容和方法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与教师职业特点。各地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开招聘时间安排
3月25日前,各市、县(区)向社会发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各设区市教育局、公务员局(人事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分别报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备案。
4月1-10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各市、县(区)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月21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1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6月~7月,各市、县(区)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各设区市教育局、公务员局(人事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聘用人员名单,分别报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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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福建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精神,2012年要确保中小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和新办幼儿园师资需要。各地要将紧缺学科教师以及幼儿教师作为今年教师补充工作的重点,在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时,认真分析当地教师队伍现状,测算紧缺学科教师与新办幼儿园师资需求,在核定的编制内,及时补充紧缺学科教师和幼儿教师。
(二)各市、县(区)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支援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应优先聘用。
(三)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统筹。教育、人事、编制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制定发布、考试、聘用等工作,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在工作中,各地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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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人事处崔彦,联系电话:0591-87091309,87846921(传真),电子邮箱:lucia_cy2011@163.com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