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送面试通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于2月7日上午8:00—11:30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3.初试
须本人亲自参加初试。
初试地点发布面试通知时告知。
初试主要针对应聘者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基本状况,以及对拟应聘岗位、工作环境等综合认知程度,进行面试考核。
初试时携带以下材料:
(1)专任教师: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学历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龄证明以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嘉兴市南湖区、秀州区、经济开发区以外的公办教师,在进入体检之前提供即可)
(2)财务人员、校医: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1.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2.具有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正副职等工作经历一年以上者,优先考虑。
4.复试
初试合格者,按照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进入复试。复试满分100分,按照小学语文组、小学数学组、小学体育组、初中美术组、初中英语组、初中数学组、初中科学组、初中社会祖等,依序进行;
复试包括教育教学专业测试、课堂试讲2个环节:
(1)教育教学基本理念、学科专业知识和专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以及承担学校兼职工作和开设校本课程、特色活动的实际能力,考核方式采取抽取选择题、现场答题的方式,满分40分。
(2)课堂试讲(满分60分)
采取现场提前抽题、定时备课、现场讲课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在具体的课堂教学情境中的实际能力。
复试在65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5.体检、政审考核
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政审考核程序,按照该学科复试成绩依序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6.聘用
对初审、初试、复试、体检、考核合格者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原有工作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特别提醒:凡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及面试;上交的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恕不退还,学校负责保密。
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