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委派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区教育局按权限报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 (试行)》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的有关规定的,由罗湖区教育局在公示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审核审批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 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参加选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信,违反纪律或弄虚作假的,按市、区招聘职员有关规定处理,属于罗湖区公办中小学临聘的予以辞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选聘的市外户籍社会人员需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的有关条件。
2、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2012年1月6日。
3、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执行。
5、本公告由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区教育局25666837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2012年选聘优秀教师职位表
2、优秀教师选聘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罗湖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