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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玉溪市师院附中招聘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16  来自于:课评集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由玉溪市人才市场发布公告,实行公开招聘。

  2、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玉溪师院附中办公室报名、递交材料。联系电话:0877-2052545.

  报名时间:2012年1月6日—2012年1 月9日。

  报名时须出具:《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报名资格;已被招聘的取消聘用资格。

  3、岗位面试:由学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和相关学科教研组长组成评委,对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知识结构等方面进行岗位面试。合格者参加学校组织的试讲。

  4、试讲及素质测评:由学校办公室和相关学科教研组负责安排实施。试讲内容提前一天确定,学校提供必需的教材、教参、实验及电教设备。学校邀请市教育局、市人事局相关领导以及学校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及相关学科的教师组成考核组,开展听课、评课及相关教学能力测评。考核通过者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5、对试讲及素质测评合格者进行公示。

  6、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应聘者须通过上级教育、人事部门要求的相关录用程序。

  7、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关协议,报上级教育、人事部门批准,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体检及标准

  应聘者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通过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中的公务员通过标准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及人事管理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根据《玉溪师院附中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学校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公开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按照玉人事[2001]73号《玉溪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应聘人员被招聘后实行聘任制,不服从学校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要求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聘用”等原则,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办理,整个招聘过程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泄密或在操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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