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综合能力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职位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能力测评对象(招考职位少于6人的,按实有报名人数确定)。建立综合能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考评小组,通过组织上课等形式对报考对象进行综合能力测评。综合能力测评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面试对象。
时间:2012年2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对参加综合能力测评和笔试的应聘者,根据笔试得分(以40%计算)和综合能力测评得分(以60%计算)计算综合成绩,按各单位招考职位进行排名,按招考职位人数1:3(不满1:3的职位,按照实际人数确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之日前两天本人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面试内容:面试公共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6.体检
按照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评综合成绩(以60%计算)、面试成绩(以40%计算)计算总分,再依据总分按各单位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按笔试分数高者为先)。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可以从参加面试的对象中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采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一年内参加过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体检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体检结果有效,可免予体检(须提交由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体检材料复印件)。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7.考察
由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8.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吴兴人力资源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周。
9.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聘用的历届毕业生由招聘学校填写《吴兴区教师公开招考聘用审批表》(已就业的对象,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时间:2012年3月底前。
10.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之日前放弃的,可以递补,递补对象必须完成面试且达到最低分数60分。递补对象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四、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吴兴区公开招考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2-2289372 0572-2289281(周一至周五)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社保局
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