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2年天津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 )、天津市新华中学网站(http://www.xinhuaedu.cn )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4月9日至17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需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 )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4月18日至22日。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于4月27日至28日(8:30-11:30;14:00-16:30)到我校进行资格初审,届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本硕阶段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之后校方在报名网站上确认通过初审的人员资格。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参加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初审;初审通过但没有按时缴费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