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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市新华中学招聘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14  来自于:课评集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2年天津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待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 )、天津市新华中学网站(http://www.xinhuaedu.cn )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4月9日至17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需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 )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4月18日至22日。

  2.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于4月27日至28日(8:30-11:30;14:00-16:30)到我校进行资格初审,届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本硕阶段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之后校方在报名网站上确认通过初审的人员资格。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参加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初审;初审通过但没有按时缴费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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