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2012年天津北辰区赴东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的通知(二)

2012年天津北辰区赴东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13  来自于:课评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1日--12月25日,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集中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2、报名方式:应聘考生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选择单位、岗位后,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小组通知试讲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3、提交材料:

  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证书、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试讲和面试

  试讲和面试按照指定学科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内容:报考中学岗位的试讲高中二年级相关课程;报考小学岗位的试讲小学五年级相关课程。使用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现行教材(具体试讲内容详见报名处公告)。

  试讲和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笔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笔试)。

  (四)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试讲和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招聘小组向学校了解进入考察人员的现实表现,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考察合格的签订聘用协议,并在考点进行公示。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六)签订就业协议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待统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2-26390668 022-26916025

  监督电话:022-26391390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 津 市 北 辰 区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教师招聘考试历年真题

教师招聘考试综合指导

教师招聘考试模拟试题

教师招聘考试辅导资料

教师招聘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