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证书办理所需手续
㈠、办理考试合格证书
考生需携带并出示:⒈本人身份证原件;⒉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⒊《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⒋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⒌填写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按照2012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
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委托他人办理证书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
2、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
二级建造师报考增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将发放考试合格证明。在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时,考生需携带并出示:⒈本人身份证原件;⒉《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明登记表》一式一份;⒊《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⒋已经取得初始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即取得的第一个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⒌1寸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
五、办证注意事项
㈠、请考生严格按照集中办证时间、专业到办证地点办理合格证书,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因办证人员较多,为提高办证效率,请考生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办理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务必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站上查询证书编号(点击“证书编号查询”),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以及《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并逐行填写(下载请分别点击“《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doc》”、“《重庆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张贴好相关照片,然后到办证地点办理证书;
2、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务必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站上查询合格证明编号(点击“合格证明编号查询”),下载《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以及《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并逐行填写(下载请分别点击“《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doc》”、“《重庆市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
㈢、请考生按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务文件的报考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不齐、表格未填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不真实等不予办理。提供假学历、假身份证或假证明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资格复查人员收缴考生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假学历证等,取消考试成绩,两年内不得报考。
咨询电话:(023)86868835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