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包含的内容,根据工程内容和施工组织的需要而定,一般应包括:
(1) 原有地形地物;
(2) 沿线的生产、行政、生活等区域的规划及其设施;
(3) 沿线的便道、便桥及其他临时设施;
(4) 基本生产、辅助生产、服务生产设施的平面布置;
(5) 安全消防设施;
(6) 施工防排水临时设施;
(7) 新建线路中线位置及里程或主要结构物平面位置;
(8) 标出需要拆迁的建筑物;
(9) 划分的施工区段;
(10) 取土和弃土场位置;
(11) 标出已有的公路、铁路线路方向和位置与里程及与施工项目的关系,以及因施工需要临时改移的公路的位置;
(12) 控制测量的放线标桩位置。